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:学法律的兄弟姐妹们帮帮忙啊!急急急急急!
来源:百度文库 编辑: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:2024/10/05 22:07:41
问:1.本案例的主要法律问题是什么?2你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是什么?3请从法理,法律角度对本案进香分析4.请为姜某和许某写一份起诉壮和答辩状并府上相关证据.5.就本案谈谈自己的感受.
这种行为触犯了婚姻法,
至于具体触犯条款我是不清楚,
不过双方以结婚借种生子是种违法行为就是了.
至于孩子最终的监护权以我看过的案例推算,应该是父亲的,因为孩子原来的母亲已经得到了相应的精神损失,而且是相互达成协议的才会与其结婚生子.
至于最后的审判结果很有可能是,姜某需要精神补偿,因为之前的补偿是不完全受法律保护的,至于审判结果得到的补偿就不清楚了.
你可以查查婚姻法.
所以说大可放心,孩子的抚养权还会是父亲的,只是给姜某的钱是多是少的问题
依靠发生性行为获得金钱应属于卖淫
所以三人合同不能成立
即姜某并没有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
孩子应归姜某所有
对许某应有适当的量刑
我觉得对法律的普遍无知才酿成了这样的结果
这种行为触犯了婚姻法,你去查婚姻法啊!
至于具体触犯条款我是不清楚,
不过双方以结婚借种生子是种违法行为就是了.
至于孩子最终的监护权以我看过的案例推算,应该是父亲的,因为孩子原来的母亲已经得到了相应的精神损失,而且是相互达成协议的才会与其结婚生子.
至于最后的审判结果很有可能是,姜某需要精神补偿,因为之前的补偿是不完全受法律保护的,至于审判结果得到的补偿就不清楚了.
你可以查查婚姻法.
所以说大可放心,孩子的抚养权还会是父亲的,只是给姜某的钱是多是少的问题
只能说悲哀。还不如领养一个
我觉得生孩子的人违背了双方的约定.
他们借腹产子这事,没有违反法律吧,但是道德上是不太好啦.但双方都约定了,但这个约定没有法律效力,所以生孩子的可以反悔.
最好还是私底下解决,既然收了钱,就不应该插手啦,你们好好谈谈,承诺一定会好好照顾好孩子,但也要生孩子的从此不要过问这事.如果对方执意要要回孩子,就得把钱要回来.要不人财两失啦.
很明显本案超出了现有法律的界限,协议不是不起作用,但到了这个问题上好象有点牵强了,生母会胜诉的!!!